烧肉店火警 竟是隔壁火锅店员工赶老鼠酿灾

台北地检署

台北市东区某间知名的烧肉店,今年初发生火警,该店怀疑遭人纵火向警方报案,警方查出是隔壁火锅店陈姓员工涉嫌重大,陈男到案后坦承是想驱赶躲在后巷的老鼠,不慎引起火势,台北地检署30日给他缓起诉处分1年,命他支付公库3万元、6小时法治教育。

台北市敦化南路某间吃到饱烧肉店,在今年1月间某晚后门起火,店家怀疑遭人纵火,报警处理。警方调阅监视画面,发现嫌犯是从烧肉店隔壁的火锅店后门走到后巷,疑似用夹子夹了1个东西,丢到烧肉店后门附近成堆的纸箱上,致纸箱起火燃烧。

火锅店陈姓员工到案坦承,该店餐后甜点是碳烤麻糬,所以备有烧红的木炭,陈男辩称是看到老鼠,所以想丢木炭赶走老鼠。

检察官认为陈男将尚未熄灭的木炭,丢向易燃纸箱,涉犯《刑法》公共危险罪罪,因陈男认罪,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须支付公库3万元,并接受6小时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