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卖珍贵九芎树 花莲富里乡课员判撤职

判决指出,廖男明知富里乡「黑暗部落」为原住民保留地,其生长之林木属国家所有,不得盗采贩卖。2014年7、8月得知该处生长原生九芎树,价值不菲,透过部属及中间人引介与杨姓业者签订买卖合约,约定树径45至60公分每棵3万;树径60公分以上每棵6万5000元,每次开挖2种各10棵,廖男等人朋分95万元。

廖为应付杨姓业者挖树需要,2014年9月底在乡公所,剪贴伪造花莲县政府公函,杨发现公函系为水土保持用途,不能作为开挖九芎树之用,需申请树木移植证明书后才能开挖,要求提供相关公文。

同年10月初,廖再以剪贴及套印关防方式,伪造富里乡公所农地住宅地竹木产出证明书,交给杨使用。杨随即雇用4名工人挖取九芎树,并以每棵9至15万元不等价格贩卖予园艺公司,期间共盗伐8棵九芎树得手,后来因大雨冲毁道路、桥梁,杨才停止挖取。

经民众检举后,检警介入调查,花莲高分院依违反违反森林法、伪造文书罪判廖男徒刑2年,缓刑3年,须支付50万元给公库。花莲县政府并将廖移送公惩会审理,公惩会认为廖除触犯刑罚外,亦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规定,廖行为已造成国有林地林木无法回复之损害,有惩戒之必要,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