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挨槍「眼球掉出來」...絕望步黃泉 惡男害他瞎眼判8年
简姓男子4年前到台北市贵阳街一家租赁公司替王姓友人庆生,因李姓发型设计师的饮料泼洒到身上,怒得拔出装有辣椒弹丸的辣椒枪朝李右眼连射2枪,还叫他「马上滚」。李血流如注,眼球掉出来,无法再从事发型设计工作,情绪不佳走上绝路。台北地院认为简素行不佳且无悔意,依重伤害罪判他8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
简有伤害、毒品、妨害自由、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前科,原从事美容美发器材工作。2020年1月24日凌晨2点多,简到事发地参加庆生活动,期间因不满李的饮料泼到他身上,竟当场拿辣椒枪朝李的右眼射击。李逃离后报警,但他的右眼、鼻梁受创,因右眼萎缩,不得不摘除右眼球。
李姓设计师说,当天他到租赁公司参加王姓高中同学的庆生趴,在场众人几乎都是简的朋友,但他不认识简。凌晨3、4点时,李手机滑到一半,简突然拿枪指着他,「碰」的一声后李满脸是血,李问「你在干嘛?」简答称「你的酒泼到我了」,接着又补上第二枪,眼球便掉了下来。
租赁公司邱姓负责人见状,急忙叫李离开,李就医后才发现是被辣椒枪打到。李说,对方全身都有刺青,且案发时现场只剩下3、4人。
简姓男子否认重伤害犯行,辩称不认识简。律师则说李在警询时没说和简有口角,直到审理时才说遭射辣椒枪,案重初供,无法证明李的伤势与简有关。
因右眼伤势严重,李前后复诊1年,伤口还会流很多眼屎、汤水,也无法从事旧职,他因自卑、焦虑而罹患忧郁症,且简在一审开庭时多次不到庭、拖延诉讼,李于2022年11月4日在新北市住处轻生。北院认为简前科累累,此次犯后又狡辩,告诉代理人也说李生前希望简能得到应有的制裁,刑法第278条规定「使人受重伤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审酌后判他8年徒刑惩儆。
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今判上诉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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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姓男子酒席间无端以辣椒枪近距离射击李姓发型设计师右眼2次,李右眼眼球破裂并球后出血,导致右眼眼球萎缩而得摘除眼球。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