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曲解2758决议 对台美都不利

旺报社评

日前在台湾举行的「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年会通过决议,称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未提及台湾,也未主张中国对台湾的主权,言外之意与台湾无关。这种去脉络化的解读,不但对台湾参与联合国组织活动无益,反而扩大两岸政治对立,更违反美中上海公报与建交公报,与美国「一中政策」扞格,对两岸关系与美中关系都是治丝益棼。

公然掏空中华民国

IPAC决议称《2758号决议文》仅处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并未提供「一中原则」的国际法依据,且无任何法律禁止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我们乐见国际社会支持台湾有意义参与联合国组织及活动,但若企图以重新诠释《2758号决议文》包装台湾地位未定论,将决议文没有提到台湾超译成台湾可以加入联合国,则是根本性否定《2758号决议文》原旨。

从两个角度可清楚了解,IPAC决议的宣示意义远大于实质。首先,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内文为: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其中所提「蒋介石代表」系指中华民国。

如今IPAC与民进党政府却企图以1951年《旧金山和约》的台湾主权未定论为基础,将联合国对于中国代表权的决议与台湾脱钩,再把1971年通过的《2758号决议文》指为「与台湾无关」。然而,依我国宪法,中华民国有效管辖领土为台澎金马,台湾为中华民国管辖;因此,既然《2758号决议文》涉及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权利丧失,台湾岂可置身事外?假若民进党政府坚持曲解《2758号决议文》,就是公然掏空中华民国,否定中华民国的存在。

第二,最早鼓吹「台湾主权未定论」的美国,于1971年10月联大通过《2758号决议文》后,隔年就与中国签署《上海公报》,其内容为美方认知到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对这一立场不表异议。说明美国不再主张「台湾主权未定论」。

自《上海公报》签订后,美中在一个中国基础上,进一步于1978年签订《建交公报》,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1982年则签订《八一七公报》,美方表明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

激化两岸先受其害

换言之,从《2758号决议文》到三个联合公报,清晰表述美国一中政策的法理基础与政策立场,此刻若要回头以「台湾主权未定论」之名,主张《2758号决议文》与台湾无关,无疑是以去脉络化的方式扭曲决议的精神,撼动长期以来维系美中关系的一中政策基石。

赖政府大可继续将IPAC的决议,视为推动「两国互不隶属」新两国论的正当性,但如果这种「没有否认等于承认」的归谬法能成立,那么,其实《2758号决议文》也未禁止IPAC成员所属国家,提案让中华民国以台湾名义入联。坐而言不如起而行,IPAC是真心挺台,抑或各怀鬼胎空口说白话,就看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39个会员们,是否愿意抱持同一套逻辑,在联合国提案让台湾有意义参与联合国及相关机构,或至少是回到自己国内推动让中华民国以「台湾」为名进行双边建交。

「只有其他国家或政府才拥有承认一个新的国家或政府的权力」、「联合国无权认可一个新的国家或政府。但联合国可以接纳一个新国家成为会员国」。以上,是联合国公告的「入会资格」,IPAC若要挑战《2758号决议文》,最有力的办法就是承认台湾是国家并建交,以行动让台湾具备加入联合国的条件。

试问,IPAC的会员们愿意做吗?做得到吗?如果不愿意、做不到,却透过拱火般的决议刺激两岸关系,让赖政府陷入暴虎冯河式的新两国论路线,不仅无助台湾获得实质国际支持,更可能引来北京以更强烈的措施展现捍卫一个中国的决心。届时,台湾将未蒙其利,反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