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南光电弊案 力旸驳斥:绝无地方政府护航及损害居民权益
台南地检署26日侦结起诉力旸能源小二甲禁令解套官商勾结弊案,力旸能源指深表遗憾。(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地检署26日侦结起诉力旸能源小二甲禁令解套官商勾结弊案,力旸能源除对检方起诉内容深表遗憾外,还强调,绝没有地方政府护航、便宜行事损害居民权益的情形,将待收到起诉书后与律师研议后续法律作为,再向社会大众说明。
力旸能源表示,台南五天案件的审查,为2020年7月31日之前,已取得台湾电力公司核给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并联审查意见书的电场,依法得继续适用本要点修正生效前相关规定审查完竣。法源依据为农变条例7之1条但书第二款规定,属2020年7月31日之前,已取得台电核发的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并联审查意见书,或行政院核定「2020年太阳光电6.5 GW达标计划」列管有案的太阳光电专案推动区域,得同意变更使用。
另外,光电案场审查流程,台南市政府办理非都市土地变更申请变更太阳能光电发电设施使用,为公平、公正、公开,同时确保友善环境,成立联审机制专案,除保留原有的实质审查权,审查委员小组包含能源电力、电子电机、区域计划、大地工程、环境保育及其他相关专门学识经验的专家,公开透明,共同提供审查咨询与意见。
力旸说,该公司依法取得并联审查意见书办理送件,却遭公务员刁难增加法律所没有的要件,申请过程遭受诸多不合理限制,让业者无所适从;但人民依法陈情,却被认为是共同贪污图利,该公司会在法院向法官说明澄清。
力旸表示,针对检方起诉内容深表遗憾,但公司始终秉持合法经营、与地方共荣共好精神,取得的每一笔土地都是与地主或国有地承租人,达成共识后再合法承租,绝没有地方政府护航、便宜行事损害居民权益的情形。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起诉书,不清楚台南地检署起诉内容,将待收到起诉书后与律师研议后续法律作为,再向社会大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