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碳权交易所 先解决3大前提
金管会表示,设立碳权交易所建立在3大前提,首先政府要先设温室气体总量管制;其次,再分配碳权给排碳的业者;最后再考量商业化的可行性。图为台中火力发电厂。(台中市政府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金管会明(18)日将赴立法院进行专题报告,锁定我国成立碳权交易所议题,金管会表示,设立碳权交易所建立在3大前提,首先政府要先设温室气体总量管制;其次,再分配碳权给排碳的业者;最后再考量商业化的可行性。
惟国发会、行政院环保署皆认为,我国的排放源集中,各界对于「总量管制」及「市场流通」皆尚有疑虑,显见我国要设立碳权交易所恐还有一段路要走。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邀请金管会、财政部、经济部、国发会、环保署等部会将针对「绿色金融行动方案与碳权交易所」议题进行专案报告。2050年净零排放、欧盟提出碳边境调整机制草案,以及国际间碳订价制度等,显见已是市场上热门的话题。
金管会表示,以国际间碳权交易所的发展经验来看,有前提与考量的事项:首先需由政府先设立温室气体总量管制的目标;其次,再分配碳权给排碳的业者;以及还要考量商业化的可行性。
实施总量管制还要完备的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像是设置碳排放资料库、建立碳排放量盘查、查证、登录制度,订立减碳目标、核配额度及交易人资格,以循序渐进导入总量管制及交易制度。
金管会表示,会注意国际间碳权交易所的发展,配合整体政策规画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