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健全碳权交易所的根基
■欧盟的CBAM怎么说
欧盟说,出口到欧盟的商品,若在其本国已经有缴交过「碳定价」,那么在进口到欧盟时可以酌予抵销碳关税。那什么是碳定价?就是碳税费率或总量管制拍卖排放许可的价格。欧盟的规定是,进口商品若有1万吨的碳排放,就必须以欧盟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购买1万吨的凭证。目前每吨的价格将近100欧元,也就是要缴纳100万元的碳关税。国内有人突发奇想,以为我们只要找到1万吨的碳权,用来抵销产品的碳排放,那么就可避开昂贵的碳关税。
这些人的如意算盘是,现在国际上有非常多的自愿性碳权(民间团体发放),价格非常低廉,5到10美元都有。我们若用这些碳权来抵销产品的碳排,那将可节省9成的碳关税。但欧盟应不会允许这种取巧的作法,因为欧盟坚持的是进口商品要与本国商品负担相同的碳定价,因此强调要以当时欧盟排放交易市场的碳价格来购买碳关税凭证。一旦有这种巧门,将会破坏整个CBAM的根基。
■减碳与抵换不要混淆
为什么会有这种误解?主要是许多人将减碳与抵换混淆。减碳是经由减少使用、改变制程提高效率或是改用低(无)碳能源,来减少碳排放,这是净零排放能否达成的关键。抵换是用别人减碳的成果,来抵销自己的排放,因此这中间要讨论的问题就很多了。现在各国都非常重视「漂绿」的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抵换的滥用。
因此目前各种碳管理标准,例如温室气体盘查标准、「科学减碳标准(SBT)」、国际财报准则草案(IFRS)、美国证期局碳揭露草案,都强调要先揭露企业的原始排碳数据。企业若要进一步宣称进行碳中和或净零,则应慎选高品质的碳权来抵换自身的碳排,且不应与自身的碳排量与减量混淆。
目前也有一些声音批评政府对于碳权的推动不积极,影响减碳诱因。事实是目前有不少人有很多减碳的创意,但这些作为是否真的有实质减案效益,都还未经过验证,就急着要申请碳权。殊不知,一旦因此发了碳权,就是增加某些人的排碳许可。因此政府在核发碳权时,就要像中央银行在释出货币时一样谨慎,否则不只让碳排更加失控,也让碳权像超级通膨后的货币一样没有价值。
■碳是负债,不是资产
由于净零议题非常热门,现在坊间也出现许多标榜「碳资产管理」的课程。事实上碳是负债,绝不是资产。排碳会增加企业的实体风险与转型风险,前者包括天灾造成经营成本增加,后者包括市场对低碳的要求,最后就是冲击到企业的营收与获利。若是一直想着如何取得廉价的碳权,来降低政府实施碳定价之后的负担,那将是一场空。
目前有人引用新加坡的例子,希望未来政府开征碳费后,可以开放以国外的民间自愿性碳权来抵销碳费的征收。笔者的看法是,这是新加坡独特的制度设计,有违主流的碳管理标准。
另外,过去国际上的自愿性碳权,或是联合国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可说是弊端丛生。大家都忙着生产碳权,但却少有人买,以至于碳权满天飞,也是当前反漂绿的检讨重点。台湾要跟吗?
另据闻国发基金准备投资设立碳排放交易所,事实上应该不用如此大张旗鼓,让柜买中心兼办此项业务即可。因为根据「气候变迁因应法」有碳盘查登录义务的企业应该只有2、300家,也就是说这个市场只有这些参与者。在高度资讯化的现在,碳排放交易所的重点并不是实体的营业空间,而是一个提供完善线上服务与资讯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