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国际碳权交易平台」周五启动 正式公布碳交易方式
由台湾碳权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国发会、金管会、环境部、经济部等跨部会指导的「零碳新经济论坛:启航碳交易.引领新时代」本周五召开,并将正式启动「国际碳权交易平台」,当天将进行国际碳权交易平台正式启动仪式与首批购买碳权企业授证典礼。
碳交所指出,国际碳权交易平台的买方以本国法人为限,卖方得为外国或本国法人。交易时间为平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假日与台湾的银行业通行假日相同。交易单位为一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货币为美金。卖方于碳交所上架的碳权应符合一定上架标准,如碳权核发机构应经碳交所认可、碳权之年份(vintage)应为5年内、碳权专案应符合三项以上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s)等。为避免炒作和投机行为,落实碳交所协助企业减碳初衷,买方购买碳权后仅能持有、注销或移转至买方国际碳权核发机构帐户,不得再于碳交所平台转售。
此外,因首批上架碳权商品属于国际自愿性碳权性质,非强制性碳定价下产品,依规定不可抵减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另外,在我国碳费抵减部分,因气候变迁因应法相关子法尚在研拟阶段,故现阶段国际自愿性碳权主要供厂商进行产品碳中和、符合国际供应链及ESG要求等,亦尚无法用于抵减我国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