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助理费遭判5年 「甜心议员」林颖孟4点声明:没一毛钱进我口袋
无党籍前台北市议员林颖孟(中)。(资料照/粘耿豪摄)
有「甜心议员」之称的无党籍台北市议员林颖孟,被控诈领助理费26万1656元,遭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刑法伪造文书罪起诉。台北地院今(29日)宣判,依贪污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3年8月,褫夺公权2年,另贪污之图利罪判处5年8月,褫夺公权3年。对此,林颖孟在脸书发表4点声明,包含「没有一毛钱进到我自己口袋,何来的诈领财物?」
林颖孟11时许在脸书发文说,针对今日媒体报导判决结果,因她与律师皆未收到判决书,声明如下,第一,「没有一毛钱进到我自己口袋,何来的诈领财物?」第二,法官完全漠视卷内对我有利的证据,背离无罪推定原则,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
林颖孟声明第三点指出,官无视冤情,完全不食人间烟火,水准令人难以苟同,这种判决令人愤怒,这种司法品质只让人感到悲哀;第四,请法院把判决书及我完整的答辩书状上网,接受公评,看谁在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