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交关差点失去她 泰国恋侣挑战法律争同婚
彭苏和蓬佩接着在2019年6月向监察员提起申诉,认为民事和商事法以及家庭登记法(Family Registration Act)里一男一女才能登记结婚的规定,违背泰国宪法的精神。(图/中央社)
夜丰颂府(Mae Hong Son)的拜县是背包客到泰北旅行的知名山中小镇,从清迈市中心搭乘小型巴士前往拜县,刚开始的路程堪称平坦,车行约1小时候山路开始弯曲颠簸,一路上山3小时的路程,抵达拜县已是头晕眼花、脑袋肿胀。
同样地,从拜县要下山到清迈也是一段漫长的路程,弯曲的山路令人不适,而对彭苏(Permsup Sae-Ung)和蓬佩(Poungpet Hemkum)这对同志伴侣来说,这段崎岖路程是他们生死交关、无法抹灭的回忆。
● 生死交关时 同性伴侣不能签手术同意书
2016年蓬佩因为一场意外陷入昏迷,被送到拜县医院,医院规模不够,无法处理,只好把她紧急送下山到清迈的医院。在蜿蜒的山路上,彭苏心焦不已,但到了清迈的医院才发现,动手术需要亲属签名,「护士询问我的身分,我当时想说是女朋友,但觉得他们可能会不理解」。
「我只能以见证人的身分签字,那时候我觉得这是生死一线,为什么我没办法享受跟异性伴侣一样的待遇?」尽管彭苏和蓬佩已经一起生活8年,却因为不具法律上的亲属身分,无法在同意书上签名,而必须请蓬佩年事已高的80几岁老母亲千里迢迢从拜县下山到清迈,在同意书上签名。
泰国宪法中提到:「所有人在法律前皆平等,在法律前人人有权利、自由且被平等地保护,男性和女性有公平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宪法,因为种族、语言、性别、身体状况、经济和社会地位、宗教、教育或政治观点而遭受到不公平的歧视,是不被允许的。」
但对彭苏和蓬佩来说,法律对待她们并不公平,一样都是生活在一起的多年伴侣,只因为两人性别一样,不能合法登记婚姻,无法享有异性婚姻所有的一切权利-当蓬佩昏迷不醒时,彭苏无能为力,无法替自己心爱的伴侣签下手术同意书。
这件事给了两人极大的震撼。蓬佩醒来后得知细节,内心不明白为什么同性伴侣的状况比一般人困难,两人咨询法律专家和同志平权的非政府组织后,决定前往曼谷,在帕西加冷区公所(Phasi Charoen District Office)登记结婚,但区公所以民事与商事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1448条规定婚姻是一男一女为由,拒绝她们登记结婚。
彭苏和蓬佩接着在2019年6月向监察员提起申诉,认为民事和商事法以及家庭登记法(Family Registration Act)里一男一女才能登记结婚的规定,违背泰国宪法的精神。
不过监察员认为,根据民事和商事法,性别在婚姻登记中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目前也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别的人可以结婚,因此无法判定这是一种歧视;况且泰国政府正在研拟草案,确保同性伴侣和异性婚姻享有一样的权益,因此在同年8月底结案,认定现行法律并未违宪。
「既然申诉不成,那么就直接向宪法法庭请愿吧!」 彭苏和蓬佩并没有因为监察员的判决而气馁,同年11月22日,两人在For-Sorgi等多个LGBTQ(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及酷儿)团体和非政府组织陪同下,前往曼谷的宪法法庭请愿,主张民事和商事法以及家庭登记法的规定违宪。
● 同性不能结婚 泰国史上第一对情侣挑战法律
过去从来没有人想到可以直接向宪法法庭请愿,彭苏和蓬佩成为泰国宪政史上第一对直接挑战法律合宪与否的同志情侣。
彭苏形容,他们两人一路争取的过程中,从最初感觉自己像二等公民、到身边亲友都接受她们两个在一起,最后到进入宪法法庭的那一刻,「感觉自己像战士一样」。
战士没有挑选战场的权力,不管这场战争会赢或会输,只有往前冲的命运。在彭苏和蓬佩去帕西加冷区公所登记前,她们就知道会被拒绝,但仍想要大声疾呼改变泰国的法律,「虽然被拒绝时很受伤,但我们觉得还是要奋斗抗争,因为如果我们不抗争,谁会来抗争?如果我们开始抗争,一定会有其他人呼应我们」。
等待宪法法庭裁决的过程,就跟两人下山就医的路程一样令人煎熬。2年来宪法法庭多次延后裁决日期,最终在2021年11月17日宪法法庭20/2564号裁决出炉,却是迎头给了泰国同志运动一记重拳。
宪法法庭花了12页的篇幅解释为何民事和商事法的规定没有违宪,因为婚姻是一男一女自愿缔结协定,以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住在一起,婚姻的目的在于生养下一代,根据自然法则维持人类种族,并进一步在父母亲、兄弟姊妹、阿姨叔舅之间传承财富及连结,但同性婚姻无法建立起这样细致的连结关系。
判决也指出,如果让同性婚姻合法化,对传统的男女结盟关系或是同性婚姻都会造成损失,进而摧毁法律本质和家庭团结,而这两项对社会以及人类生存基础都很重要。
当得知宪法法庭的判决时,彭苏和蓬佩长久的坚持在此溃堤,彭苏说,她当下感觉她们失败了,内心也有很多疑问:「为什么害怕不同性取向的人会给政府预算增加负担?实际上性取向不同的人也是正常交税,跟其他人一样,甚至有时候做更多,为什么我们不能获得同样平等的权利?」
彭苏认为,宪法法庭的9个大法官是9个老男人,他们思维比较传统、僵化,如果法庭里面有一至两名女性,可能会更加平衡;或者如果出现不同性取向的人,就会更平衡,修改法律也可能会成功。
宪法法庭的判决让彭苏和蓬佩很气馁,同时也激怒泰国同志运动圈。知名的同运人士巴玛萨拉(Brahmasara Viradhammajari)刻意选在今年情人节和伴侣一同到邦叻(Bang Rak)区公所登记结婚,以凸显这项历史悠久的法律早已跟不上社会脉动发展,吸引大批媒体采访。
巴玛萨拉观察,泰国有一群人思维比较传统和老化,他们的婚姻观念还没更新,觉得同性婚姻是不正确的,觉得只有男人女人可以结婚、才能生小孩。
他说,在他就读高中时,课本会把不同性取向的人形容成心理疾病,教育体系把这种观念传输到脑子里,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 差一点成为亚洲首个同婚合法国家 政变后立法重头来
泰国曾经是亚洲第一个有机会通过同性伴侣合法化相关法律的国家,但2019年,泰国举行2014年政变后首次大选,当时已经由内阁送到国会的同性伴侣法案被搁置。选举过后由于新国会成员上台,所有的法律程序必须重新再走一轮,而这使得泰国同婚或是同性伴侣合法化的进度等于重新来过。
走行政部门的程序牛步,国会部门是另一条可以尝试的路。
泰国国会在野党之一前进党(Move Forward Party)是一个新兴政党,前身是倍受年轻人支持的未来前进党(Future Forward Party)。前进党的国会众议员坦亚瓦(Tunyawaj Kamolwongwat )提出国会史上第一次由议员起草的婚姻平权法案,直接修改民事与商事法。
在泰国,不只是就医时的权益不受保障,同性伴侣的财产分配以及社会福利都无法与异性伴侣一致。坦亚瓦曾在国会指出,同性伴侣若一方去世,财产将分配给他的亲戚,但实际上跟亡者生前生活在一起的根本不是这些亲戚;也曾有公务员的同性伴侣罹患癌症,但因为俩人无法登记结婚,当事人无法使用公务员的医疗福利替伴侣治病。
● 推动修法 坦亚瓦要让泰国人了解「无条件的爱」
坦亚瓦接受中央社访问时表示,法案排入国会议程的那一天,他内心激动无比,感到更庞大的责任,他站上国会殿堂替自己的法案辩护,所有支持他的朋友脸庞浮现在眼前,让他更加坚定决心:「我要继续走下去,让这件事真的在泰国发生。」
法案提出后他收到无数支持,而且不只限于年轻世代,也有不少老一辈的人支持他。坦亚瓦说:「我认为现在是通过同婚的最好时机。」
宗教的影响、男性主导的宪法法庭和守旧势力都是阻挡泰国同婚进度的因素。
坦亚瓦谈到立法的困难,坦承一部分的阻碍来自宗教,例如国会内有来自泰国南部的议员,泰国南部的信仰主要是伊斯兰教,他们对婚姻平权的法案难免感到迟疑。坦亚瓦向这些议员承诺法案并不会改变宗教信仰,强调结婚是人权,是每个人都该公平享有的权利。
身为一个议员,坦亚瓦自认有责任修改法律,「这是来自人民的托付,这是人民的声音,宪法法庭的判决,根据的是过去的法律,而不是未来」。
他激动说:「我想让法律往前推进,推进到每个人身上,而不是只限于某部分的人,我想让民众真正了解什么是无条件的爱。」
● 同志关系虽获认同 立法保障权益路漫长
不让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主导修法,由多个LGBTQ团体组成的婚姻平权彩虹联盟(Rainbow Unity for Marriage Equality)从去年开始推动连署民间版的修法草案连署,和内阁版草案最大的不同在于,民间版的草案让同性伴侣可以收养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并让同性伴侣能以「配偶」 的名义登记。
此外,民间版草案把法条中男女以及夫妻的字眼,改为个人和个人;父亲和母亲则改为双亲,去除了明显的性别区分。
目前民间版草案已经获得35万多名民众连署,已经达到草案可以送进国会的10万人连署门槛,不过联盟的目标希望可以搜集到100万人连署,向政府当局展现人民对于同婚合法化的强烈意志。
婚姻平权彩虹联盟成员李俊阳(Chaichan Nualmanee)去年底开始加入倡议活动,他观察到还有一个现象,那就是多数泰国人并不反对同性伴侣,但无法理解为什么要立法保障同性伴侣的权益。
李俊阳说,在泰国已有不少人会大方承认自己喜欢的是同性,社会也并不排斥,「他们接受,但不懂为什么你们一定要在法律上跟男女一样,接受是接受,没必要由法律守护,很多人不懂这个点」。
不只一般人不理解,即使是同志社群内也有不少人如此认为。李俊阳说,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他们也可以有这权利,忽略自己的权利,加上泰国的教育并没有教导人们要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就像许多同志脑中的问号「大家都认可我了,为什么还要有这样的法律」?
虽然被宪法法庭的判决打击信心,但各界的持续努力让泰国同志社群没有失去希望。
时隔3年,泰国内阁再度在今年6月6日通过同性伴侣法案,将再度送进国会审议。与坦亚瓦版本和民间版草案不同,内阁版本是另立专法,让同志伴侣可以享有几乎与异性伴侣一样的法律保障,例如遗产继承、就医权益和离婚等。
内阁愿意再度提出婚姻平权法案是好的进度,但对不少LGBTQ倡议人士来说,另立特别法就是把LGBTQ人士当成「不一样的族群」,而他们想要的其实很简单,就是平等而已。
性别平权人士沃拉婉(Vorawan Ramwan)和安堤查(Anticha Sangchai)6月5日在曼谷同志大游行中穿著白纱加入活动,成为队伍焦点。沃拉婉接受中央社访问表示,LGBTQ族群不是想要特殊待遇,而是想和一般人一样拥有法律权益,她们不希望政府另立伴侣法,而是和异性婚姻适用同样的法律。
泰国众议院6月14日一读通过了泰国内阁提出的同性伴侣法草案,同时也通过了坦亚瓦的修法版本和民主党(Democrat Party)提出的同性伴侣法草案,所有的草案将并案审查。
这些草案今年有没有办法走完众议院的三读程序仍是未定数,而即使走完三读程序,还要送到参议院通过,参议院是一个更加保守的地方,坦亚瓦对于参议院是否能通过法案并不是很有信心,但他只能尽其所能和所有议员沟通。
巴玛萨拉认为,婚姻平权不是那么容易争取得到的事情,因此要有呼吁和抗争, 「社会是需要呼吁和抗争的,呼吁和抗争永远会产生新的改变」。
蓬佩说,泰国有很多像她和彭苏这样的人,但很多人不敢发声、不敢出来表达意见、不敢出来抗争,「那我们就努力出来抗争,希望获得我们应该要有的权利」。
彭苏则说,她不知道自己可以走多远,也没办法预测未来,但她们没有放弃,「 我们想要有希望,因为社会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多国家接受婚姻平权,我们觉得应该有希望的,我们还没失去希望」。
访问结束后,蓬佩和彭苏在拜县的夕阳余晖下收拾着咖啡馆,两人洗着杯碗、整理桌椅,为一天的工作画下句点。已经在一起多年的两人不需要言语就有一定的默契。落日余晖洒在紧邻着山坡的小店内,仿佛在说着一天结束后,新的一天仍将继续开始,如同婚姻平权这条路,尽管漫长又艰辛,但只要太阳升起,就还是永远有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