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同婚仍受限 台、星伴侣提告争家庭完整

台、新伴侣小C(左二)与美苹(中)无法登记结婚,今带着女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开庭。(黄捷摄)

同婚专法已通过施行,台湾新加坡同志伴侣小C与美苹却仍无法登记结婚,小孩法律上只有一个妈妈,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律师团协助2人打行政诉讼,希望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能予以胜诉判决,进一步促进行政、立法机关修法,造福台湾数百对的跨国伴侣。

小C与美苹在一起13年,花费5、6年规画生养小孩,2人在第11年时结婚,并赴国外藉捐精怀孕,生下1名可爱的女儿,目前已经1岁半大,但因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必须双方本国法都成立婚姻,但新加坡法律尚未认可同性婚姻,小C与美苹迄今仍无法在台登记。

北高行今开庭,律师团主张,台湾宪法赋予同性2人结婚基本权利,如果适用新加坡不允许同婚的法律,会违反台湾公序良俗,请求法官以该法第8条排除新加坡法律,让小C、美苹2人直接适用台湾同婚专法;如果法官认为就个案判决有疑虑,则希望法官裁定停止诉讼、声请释宪

松山户政事务所抗辩,结婚登记的法律适用,只能依照内政部司法院函释。参与诉讼的内政部也说,根据司法院涵释,跨国同婚登记仍适用涉外民事法,他们无权创设法律,必须经过修法,户政机关才能配合办理

今天因无人能照顾女儿,美苹、小C带着女儿出庭。美苹当庭表示,她为了和伴侣生活在一起,向公司争取来台湾工作,不能解婚、拿不到居留权,要是哪天没了工作,就得回到新家坡家庭就会被拆散,最怕的是伴侣出意外,小孩在法律上跟她完全无关,不仅拿不到监护权,也不能帮小孩做任何医疗决定,能在台湾结婚,维持家庭完整,是她最大的愿望。

法官则说,必须尊重他国主权,是否能依第8条排除新加坡法律,以及是否声请释宪,将由合议庭讨论后再做决定,他知道还有许同跨国伴侣遭遇同样问题,未来恐会有大量案件涌进法院,且释宪积案严重,从声请到宣示恐要花费3年,担心缓不济急,建议律师团从立法院着手推动修法,才能根本解决问题,庭末谕知本案候核办。

庭后,伴盟律师许秀雯表示,全世界目前有29个国家承认同婚,只有台湾对跨国伴侣有限制,律师团将整理其他国家法律及处理模式,呈报给合议庭参考,希望法院给予胜诉判决,让行政机关未来得以依循办理,或结合立法机关推动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