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同志伴侣来台念书 去年一听跨国同志仍无法结婚…她大哭

伴侣盟今天疾呼,应该跨国同婚尽速合法化。(林良齐摄)

伴侣盟今天疾呼,应该跨国同婚尽速合法化。(林良齐摄)

去年5月17日台湾同婚专法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通过,至今已满一周年,但伴侣盟表示,跨国同性伴侣的结婚自由仍旧受限;如已与马来西亚伴侣阿唐相识6年的凯俐坦言,去年一听到同婚通过后,许多同志都激动大哭,但听到跨国同婚仍未合法时,她则因难过大哭。

伴侣盟秘书长简至洁表示,跨国同姓婚姻是依「涉外民事法」规范,但其中规定只要一方当事人的本国还没通过同婚,其婚姻在台湾就无法成立,导致数百对跨国同性伴侣仍无法结婚。

伴侣盟常务理事律师天庆说,目前法律规定要跟这27个同婚合法的地区或地区才能结婚,但难道爱一个人之前还要先选择国籍吗?而有人认为可以归化台籍,但面对异性恋却无此类规范,这已经涉及跨国同婚歧视,会持续透过各种种管道争取跨国同婚的权利

来自马来西亚、今年39岁的阿唐说, 2014年在网路上认识凯俐、2015年决定一起生活、2016年凯俐来到马来西亚与她办了结婚典礼。为了能与凯俐一起生活,阿唐在35岁的「高龄」来台就读大学,今年6月就要毕业,为了能与凯俐一起生活,他也选择继续报读硕士班

凯俐坦言,去年听到同婚专法通过时,许多人都高兴地激动大哭,但一方面听到跨国同婚仍未合法时,她则难过落泪。

伴侣盟表示,为了解决跨国同婚的问题,4月中向法务部陆委会内政部移民署、内政部户政司及司法院函询,从来函发现没有任何一个行政机关否定跨国同婚的权利,但各机关的意见并不一致、有待整合,呼吁总统英文应在第二任任期时完成跨国同婚的配套,落实婚姻自由与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