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有哪些?

知识产权释义及类别

Definitions and Categories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商业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简单来说,是指创作者基于智力成果在一段时间内享有的专有权和独占权。其英文名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即日常所称的“IP”。

常见的三大知识产权主要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但知识产权的范围较为广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划分的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四大特征

Four Characteristics

1、无形性

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智力成果或商誉等非物质性的作品、商誉或创造发明等客体,其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因此无形性也可称为非物质性。

一般获得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另外,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转让了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举例来说,我们所购得某位作家的出版书籍,该作家的出版书籍可以拆分为两类客体:

①出版书籍的有形物质载体——物权的客体;

②出版书籍中的文字内容——著作权的客体

我们购买出版书籍后获得的是所有权,但并未取得出版书籍中的著作权,所以不可私自对其进行复制、发行等。

2、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在其依法取得的地域内受法律保护,除非有明确的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

这是因为知识产权不仅是法定权利,还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其中权利的范围与内容与本国各项法律规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简单理解,如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权,仅在中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如在日本注册商标权,那么该商标权仅在日本国内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

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都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期限,权利将自行终止,相关的智力成果将被纳入公有领域,成为人人都可利用的公共资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都为10年,其中商标权可以申请延续。

著作权(自然人作品)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著作权(法人作品、视听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

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无时间限制。

4、专有性

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独有,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的,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不得拥有或使用知识产权专有权利,否则将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的作用

Function

知识产权与相对应的有形财产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知识产权的利用主要包括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

在我国鼓励创新的大市场背景下,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了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企业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还能规范企业管理、培养专业高效队伍、防范经营风险等。

如何查询企业的知识产权?

若想确认某企业的商标、专利等信息,可在企通查pc端【知识产权】板块中选择筛选条件查询;也可直接在检索栏中输入“商标名称”、“专利名称”或“作品名称”等关键词。(如下图所示)

选择筛选条件查询

直接输入商标/专利名称

此外,还可在企通查pc端核验【网站备案】信息与所查询的知识产权主体是否一致,确定主体真实性。因为,在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未进行网站备案不能使用国内服务器作为网站空间。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网站备案是为了防止网站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

可直接搜索关键词 或 筛选条件

法律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转自:景洪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