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激战太大声!他调皮录音转传 1原因无罪

一名男子录下室友行房的声音外流,遭到室友提告。(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与2名室友合租房屋,先前林男听见2名室友正在房内翻云覆雨,便把手机贴在墙壁上录下声音,把音档传给朋友,未料朋友又转发,2名室友辗转知情后愤而控告林男。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林男仅将音档传给1人,无证据证明林男将音档传给多数人,判处无罪。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先前与A、B一起合租房屋,2020年10月至12月间,林男发觉A、B正在房间内发生性行为,便持手机开启录影功能,紧贴在2人房间的墙壁上,窃录下2人的呻吟声,将音档传给柳姓友人。

岂料,柳男又将影片外流给他人,消息辗转传回A、B耳中,气得报警控告林男,检方侦结后,依刑法第235条第1项散布猥亵声音罪嫌将林男起诉。

新北地院审理时,林男称自己仅有将档案传给柳姓友人,法官勘验证据后也认定,现有证据中仅可证明林男曾将音档传给柳姓友人,并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林男曾将档案传给不特定多数人,故难认林男触犯散布猥亵声音罪,谕知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