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照顾邻居儿子却让他独自钓鱼溺毙 2人依过失致死罪被起诉

桃园市胡姓男子、邓姓女子去年10月11日受托,照顾邻居10岁儿子,他却溺死,检方认定2人有疏失将其起诉。(赖佑维摄)

桃园市胡姓男子、邓姓女子去年10月11日受陈男所托,照顾其10岁、8岁陈姓儿子、女儿,但竟让陈姓儿子独自钓鱼,却发生意外掉进鱼池内溺水。检方认为,2人有照顾义务,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检方调查,去年10月11日胡姓男子、邓姓女子受邻居委托,照顾陈姓兄妹档,因此有保护两人的义务。胡、邓带着自己的小孩跟兄妹到鱼池钓鱼。2人明明知道鱼池水深2公尺,超过陈姓儿子身高,却让他独自钓鱼,当天中午2人看到也未阻止。邓还去煮饭,胡则是到其他地方采竹笋。

后来陈因不明原因掉落鱼池,被发现后赶紧通报消防,但陈被打捞上岸时,已经失去生命迹象。检方认为,胡男、邓女为受托照顾陈童的人,又自承知道陈童年龄、该处水深超过陈童身高。但2人疏于注意,致陈童跌入鱼池溺水死亡,过失甚明,且与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因此涉犯过失致死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