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退场 申退营业税溢付6/30截止

北区国税局表示,随着国内新冠疫情趋缓,因应疫情施行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即将于6月底到期;受疫情影响营业人申请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申请期限也将于同日截止。

财政部为了协助因疫情使得营业收入骤减以致发生营运困难的营业人,于2020年5月13日发布「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受理营业人因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响申请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审核作业原则」,施行期间至2023年6月30日止。

只要2020年1月15日营业税税籍状况为营业中的营业人,符合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纾困特别条例提供纾困、补贴、补偿、振兴相关措施,或受疫情影响致短期间内营业收入骤减,均可于今年6月30日前,依审核原则累计退税额度在30万以内申请退还。

财政部表示,为提高营业人资金运用效率,维持正常营运,对于申请案件,国税局均基于「申请从简、认定从宽、核退从速」的原则办理。由于审核原则的申请期限将届,营业人也可采用线上申办。

北区国税局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止,已核退营业人家数2,834家、核退税额计5.54亿元,分别占全国已核退营业人家数及税额的39.17%及38.53%。

企业营利所得税免办暂缴优惠部分,财政部统计,2020年免办暂缴家数4.6万家,税额848.58亿元;2021年度适用纾困措施免办暂缴家数计5.5万家,税额917.08亿元;2022年度适用纾困措施免办暂缴家数计4.9万家,税额1,567.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