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退还溢付税额案逾2000件 退还税额5亿多元

▲受到疫情影响营业情况受损的商家可以向国税局申请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图/pakutaso)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为了因应新冠肺炎(COVID-19)冲击国内经济,为了协助营运困难的营业人度过难关,财政部推动「受疫情影响申请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根据统计,申请案件共计有2631件、退还金额达5.62亿元。

北区国税局表示,根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9条第2项规定,营业人申报同条第1项规定以外的营业税溢付税额,应留抵次期应纳营业税,但情形特殊者报经财政部核准退还,考量疫情对于营业人的影响,以及资金运用效率,财政部发布,符合一定条件者,就可以在今年的5月13日到6月30日止检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向国税局申请退还营业税溢付税额,由国税局审核退还,不用逐案向财政部申报,累计退还的金额最高为30万元。

根据统计,全国申请退还的案件超过2000件,为2631件,退还金额达5.62亿元,有70案件是遭到否准。

国税局表示,经受理之后只有少数营业人不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在于帐上没有溢付税额可以退还,或者未能提示经主管机关纾困等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文件,导致未能够核准退还;国税局呼吁营业人要申请前先检视是否符合原则规定,申请时可以利用金融机构帐户直拨退税方式退税,以加速取得退税款

根据规定可以申请退还溢付税额者是纾困条例施行日后(今年1月15日)营业税籍状况为营业中的营业人,具有溢付税额且今年1月起任何连续两个月营业额较去年12月前六个月或者较前一年同期减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