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开女友车狂吃「27万」罚单 分手后她无奈代缴气到提告

爽开女友车狂吃「27万」罚单,分手后她无奈代缴气到提告。(示意图/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郑姓女子2016年间与邱姓男子交往,交往期间她无偿将轿车借给邱男,没想到对方却多次违规,郑女直到2021年才发现拖欠多笔交通罚缓,金额高达27万余元,而邱男分手后对于罚锾置之不理,女方无奈先缴清罚缓,事后提出告诉索赔。法官裁定邱男应返还郑女代缴金额,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郑女主张2016年间与邱男为情侣关系。当时她将车辆无偿借予邱男使用,未约定使用年限,后来双方因故分手,直到2021年间她才知悉,邱男使用车辆期间有多笔违规罚款未缴纳,郑请求对方缴纳交通罚锾,但邱均置之不理,她只好先缴清罚款,事后向警方报案,并依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之法律关系请求邱男偿还27万8219元。

法庭审理时,邱男经合法通知,而于言词辩论期日不到场,亦未提出准备书状作任何声明或陈述。

法官认为,根据《民法》第179条前段规定,「无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损害者,应返还其利益」,邱男无法律上原因,而受有免缴罚款的利益,导致郑女受有金额损害,涉及不当得利,女方请求返还代缴金额,于法有据,因此裁定邱男应返还27万8219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