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業者行賄高公局技工127萬求工程順利 業者與技工雙遭起訴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区养护工程分局技工简姓男子,2015至2020年间涉嫌收受水电业者黄姓男子贿赂127万8000元,检调介入后分别对简男、黄男发动搜索,士林地检侦结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罪嫌起诉2人。

起诉指出,简男2015年5月27日起任职于交通部国道高公局北区养护工程分局某工务段约雇技工,平时在台北市内湖区办公室上班,负责部分工务段养护、维修等工程案契约执行及管理业务,有编制预算书籍设计图、制订监造计划书、申报分期检查表、督导监造、施工作业检查、审核工程估价表、会勘验收等法定职务,是具有法定职务权限的公务员。

黄男是某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2015年起高公局每年都会办理工务段路灯养护巡查维护工作公开招标,其中2015至2020年间有5案由黄男公司分别以662万8238元、26万1000元、1039万2050元、1300万元、1320万元得标承揽,负责国道一号、台64县、新五路匝道、大华交流道等工务段路灯养护工作。

黄男为求相关标案工程验收及请款顺利,藉每期到高公局北区养护工程分局工务段递送估验单时,约简男到办公大楼吸烟区,或在开车前往会勘时,陆续以白色信封装妥现金行贿简男127万8000元。

检调介入后,2020年8月6日搜索黄男住处,2021年1月13日再搜索简男住处及办公处所,查扣现金60万元。

简男、黄男到案坦承犯行,检方并调查标案估验单、银行收支明细及证人证述等,认定简男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对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黄男则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行贿罪」,侦结起诉2人。

士林地检署。记者李隆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