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碳酸纳泡海带 业者被起诉

屏东地检署表示,古姓业者在屏东市大连路开设食品店,专从事海带食物制造、贩卖,自民国103年1月7日起至104年2月16日止,将海带浸泡在掺有工业级碳酸钠或碳酸氢铵(俗称膨胀剂)水中约30分钟,使海带软化并恢复弹性,继之,再以工业级低亚硫酸钠(俗称漂白剂)掺水后清洗外表、清除表面黏液,运往屏东市和生市场贩卖。

业者坦承,卖出的黑心海带约5640公斤,屏检估算,古姓业者1年间的不法所得约新台币75万至190万元。10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