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天炒股案不法获利8亿多元 终局判决曝光

涉嫌非法吸金的秦庠钰(中)在调查局及刑事局干员押解下,从曼谷搭机返台。(本报资料照片)

犯罪所得高达8亿5275万多元的硕天科技炒股案,最高法院将秦庠钰依高买证券罪判刑7年10月,周鼎及陶然判刑7年半,陶易森及叶治平判刑5年10月,前媒体人陶焕昌帮助高买证券罪判刑1年4月,缓刑3年。陈信宏散布不实资料罪判刑1年7月。缓刑4年。秦庠钰及陶然分别未扣案犯罪所得4亿2637万多元没收,全案定谳。

检方侦办鼎立集团总裁秦庠钰吸金案时意外发现,股市炒手周鼎透过友人结识陶然等人后,在2011年共同操纵硕天股票,前主播陈信宏在媒体刊登不实讯息,假称硕天股票有很大上扬空间,然后周鼎等人利用93个帐户炒股,获利8亿5275万多元。

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斥责秦庠钰等人共同操纵或帮助操纵硕天公司股价,破坏证券市场交易机制,混淆投资人判断及市场供需价格,造成硕天公司股价悖离市场机制,且犯罪所得高达8亿5275万多元,对国家金融、经济秩序所造成之危害非轻。

更二审审酌陶焕昌、陈信宏之犯罪情状等项,认宜缓刑,对陶焕昌并予宣告缓刑3年,对陈信宏并予宣告缓刑4年,并命被告陈信宏于判决确定后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40万元。其他被告秦痒钰等人都遭重判,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