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外交续有斩获!我与友邦圣露西亚签署刑事互助条约

我与友邦圣露西亚签署刑事互助条约(法务部提供)

法务部18日表示,历经4年磋商,我国与友邦圣露西亚终于在日前签署「台露刑事司法互助条约」,成为我国第13个刑事司法互助条约(协定),除成功达成司法外交外,更将有助深化台露双边司法互助及合作,加强打击跨境犯罪效能。

法务部表示,位于加勒比海的圣露西亚,与我国于2007年4月30日恢复全面外交关系,成为我国邦交国,2015年6月在我国设立亚洲地区第一个大使馆。台、露两国历经4年磋商,双方达成签署签署司法互助条约共识。

法务部说,本月16日,由圣露西亚大使劳勃.路易斯在场见证下,法务部长蔡清祥代表我国,在法务部签署「中华民国(台湾)政府与圣露西亚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条约」,并邀请露国外交、国际贸易、民航暨侨务部部长包提斯、检察总长孟德斯、我国驻露国陈大使家彦等人于露国透过视讯同步观礼,之后将由外交部协助传递条约约本予露国外交、国际贸易、民航暨侨务部部长包提斯完成签署。

法务部指出,台露刑事司法互助条约生效后,两国将可在刑事侦查、起诉、犯罪防制及相关刑事司法程序中,相互提供证据、确认人之所在、协助文书送达、执行搜索、扣押、勘验物品及处所、冻结、没收及执行罚金,及其他不违反国内法律规定下之协助;双方更可透过视讯讯问、准许请求方之人员于讯问证人时在场,及依受请求方同意之方式讯问证人,以科技方式协助进行犯罪侦查及审判,以大幅缩减跨境取证耗费之劳力、时间及费用,达成共同打击跨境犯罪、提升定罪率之目的。

法务部表示,台露刑事司法互助条约为我国第13个刑事司法互助条约(协定);也是法务部长蔡清祥自2018年上任后,继与波兰、诺鲁、贝里斯、斯洛伐克、圣文森及格瑞那丁、帛琉、德国、吐瓦鲁后,我国所签署的第9个刑事司法互助条约(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