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外资投入债市 汇出入币种须一致

证券日报报导,中国人民银行与外汇管理局18日公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简称新规),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并明确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等规定,新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外汇局相关部门官员表示,新规以登记管理为核心,达到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债市统一「入口」(统一备案)基础上的资金业务登记。境外投资者入市备案后,由境内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透过外汇局相关系统直接办理登记,不设行政许可。另外,新规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取消境外投资者在柜台交易的三家对手方数量限制。

官员表示,新规在整体沿用和吸收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取消境外投资者在柜台交易的三家对手方数量限制,进一步赋予市场主体更多选择权,也彰显大陆对外开放的态度。

此外,新规进一步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大陆债市汇出与汇入资金币种时,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跨币种套利。同时汇入「人民币+外币」进行投资的,累计汇出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币金额的1.2倍(投资清盘汇出除外)。市场人士表示,对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的政策优化,将扩大外资投资人民币债券的便利程度,提振外资参与大陆债市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