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店女員工被下藥「第3天才醒」 男同事店內伸狼爪裝沒事送回家
北市某速食店一名余姓员工,今年3月竟在女同事饮料中下药,迷昏女方伸出狼爪猥亵,却因迷药下手过重,导致被害人昏睡不醒,被家人察觉有异送医,医师验出其体内有麻醉剂残留而报警。台北地检署查出,被害人下体外侧虽有轻微擦伤,但私密处未验出余男DNA,无法认定其涉犯乘机性交,因此仅以加重强制猥亵罪起诉。
检警调查,余男先透过网路购入2瓶含麻醉药成分的迷奸药水2瓶及1瓶失忆水,今年3月19日晚间11点许,趁店内打烊后,在被害人饮料中伺机掺入药水,待不知情的被害人喝下饮料昏迷后,便在店内对女方上下其手,甚至以生殖器对女方下体猥亵。
得手后,余男假装若无其事,将昏迷的被害人送回家,直到隔天凌晨2时许,被害人胞姊返家,发现妹妹昏睡不醒,连忙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急救。急诊室医师对被害人抽血后,发现她体内验出麻醉药成分,并在私密处外侧发现0.1公分擦伤,怀疑遭人下药性侵,于是立刻报警。而被害人则在医院持续昏睡到案发第3天才转醒,隔天仍因头昏、嗜睡继续留院观察。
北市某速食店一名余姓员工,涉嫌下药迷昏女同事加以猥亵遭北检起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