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屠鹿 连江前产发处长遭弹劾

监察院7日全票通过弹劾连江县前产发处长刘德全,并移送惩戒法院审理。(蔡雯如摄)

连江县前产发处长刘德全7日遭监察院全票通过弹劾案,他于2016年起利用职务之便,向3家得标厂商索取超过百万元贿款,同时核准补助2个儿子成立的5家人头公司315万余元,甚至要求业者屠杀83只梅花鹿,先前遭法院判刑9年10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

监察院指出,刘德全于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3家得标厂商索取百万元贿款,借由担任地方产业创新研发计划的评选委员,使其2个儿子成立之5间人头公司取得计300余万元的计划补助款,该案经福建连江地方法院以其共同犯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背信、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等5罪,一审判处9年10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

另刘个人主观认定「大坵岛梅花鹿太多」,私下指示业者屠杀83头梅花鹿,监院认其行为严重败坏官箴,损害政府信誉及公务员廉洁形象,7日全票通过弹劾。

监委蔡崇义、赵永清、王丽珍调查后认为刘的行为有违公务员服务法之规定,违法失职事证明确、情节重大,提案弹劾,审查会全票通过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针对刘德全遭监察院弹劾,连江县政府表示尊重,后续将视惩戒法院判决结果再行研处。民进党连江县党部则质疑,官司缠身的人却仍居参议职等,县府用人的标准早就备受质疑,却从来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