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幫郭台銘衝連署送米酒 檢不起訴:現今物價小物難動搖投票意願
36岁江姓男子去年10月29日中午12时许,被控在新北淡水区市场的临时连署站,以米酒、存钱筒等赠品为对价,诱使民众签署支持郭台铭参选总统连署书。士林地检署认为,依现今社会物价,红标米酒、文宣小物等,不足以动摇选民投票意愿,给予不起诉处分。
江男被控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他否认犯行,曾选过里长的朋友希望他能帮忙连署,9月20日起先去基隆的连署站协助,10月11日起才到淡水的市场摆摊,无论民众是否愿意,都会发小包面纸做文宣,也会发送矿泉水、笔、小笔记本、存钱筒、红标米酒等物,不是1次将全部赠品发给同1人,若遇到市场摆摊的老客户,客户要求他多送一点文宣品。
黄姓证人称,从捷运站见连署站的人称可以拿米酒,他到连署站目睹1个阿婆从存钱筒中拿出2百元,后来改称自己是派出所志工,警察叫他到连署站看看等语。
检方认为,黄姓证人前后证述不一,且市场上人来人往,怎会仅有他1人目睹阿婆收款;其余3名证人证称,连署站是赠送1瓶20多元的米酒为主,其他文宣赠品是连署人主动要求才会多送。
检方认定,米酒、矿泉水、笔、小包面纸、小笔记本、存钱筒等物价格低廉,以现今社会民生物价,赠品不足以动摇选民投票意愿,难以依发送赠品、证人瑕疵证述,就认定江男涉犯选罢法,全案查无其他积极证据,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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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铭连署站。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