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秽物抹汽车挨告 台北地检署:不构成毁损获不起诉

杜姓男子指控邱姓女子毁损,在他的车门把手、照后镜上涂抹粪便,但台北地检署认为,车辆经过冲洗后即可还原,邱女不构成毁损罪,将她不起诉处分。台北地检署。本报资料照片

杜姓男子指控邱姓女子毁损,在他的车门把手、照后镜上涂抹粪便,但台北地检署认为,车辆经过冲洗后即可还原,邱女不构成毁损罪,将她不起诉处分。

杜男在今年10月6日、10月20日、11月3日发现他的车门的把手、照后镜沾染粪便,他报警处理,警方根据路口监视器,查出邱姓女子所为,杜男认为邱女不满停在路边的机车被人移动,因而对其报复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