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电信机房起火董座挨告 检座查明不符构成要件不起诉
▲亚太电信租用摆放设备的机房起火,但房子结构梁柱未受损,不符合失火烧毁建物罪要件。(图/翻摄亚太电信网站)
亚太电信公司在台北市中山区租用民房当机房,摆放固网器材设备,却突然发生疑似电线走火意外,导致民房被熏到焦黑,亚太董事长吕芳铭因是「房客」代表人,被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依「失火烧毁建物罪」移送,但因现场除了墙面被熏黑外,主结构梁、柱都完好如初未受损,与构成要件不符,台北地检署9日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这起固网机房火警意外发生在8月间,当天大楼管理员巡视经过机房时,还觉得温度过高,特地拿了电风扇进去插电开启散热,没想到晚上仍发生火警意外,所幸无人伤亡,火场鉴识认为,起火原因可能和「直流电电流」有关。
吕芳铭委托律师递状辩称,不知道公司何时租用这间房子摆放设备,相关事情并非董事长管辖权责,此外,检察官认为,火警虽然把墙面都熏黑了,但是未损及砖瓦,而房子的建筑主体梁、住更是完好如初,和法定构成要件的建物毁损不符,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处分不起诉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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