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座起诉后高调投书媒体邀功 邱太三:不妥!
▲台中地检署侦结起诉一起泄漏营业秘密案件,承办的主任检察官林忠义事后竟然投书媒体,大赞自己的「丰功伟绩」,引发议论。(图/翻摄自Google Map)
台中地检署9月间侦结起诉一起泄漏营业秘密案件,承办的主任检察官林忠义事后竟然投书媒体,大赞自己的「丰功伟绩」,引发议论。立委杨镇浯18日在立法院当面向法务部长邱太三提出质疑,邱太三表示林的行为不妥当,会做处理。
台中地检署侦办美光公司两位研发人员跳槽到联电涉泄漏营业秘密案,起诉联电公司,成为《营业秘密法》第13-4条实施以来,第一家被「连坐」起诉的科技大厂,引发业界争议。但承办本案的主任检察官林忠义竟于起诉后2天,高调投书媒体,引发法界批评议论。
10月1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请法务部长邱太三列席就「如何有效防杜司法滥诉」进行专题报告时,立委杨镇浯当面向邱太三提出质疑。
杨镇浯说,主任检察官林忠义在承办案件起诉后,随即投书媒体,并于文中称赞自己「全国第一次处以国际知名高科技公司……」、「全国第一件以……使用营业秘密的重罪起诉」。
林忠义在文章中指「《营业秘密法》还规定被害人最多可请求损失金额三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同时,被害人也可请求因侵害行为所制作的产品全数销毁。这样一来,为侵害行为的公司恐面临倒闭命运」等,这会让民众质疑检察官偏袒某一方,提醒原告采取的法律策略和诉讼建议,会影响到办案的公正性和中立,不可不谨慎。
杨镇浯强调,很多检察官有着「反正我就先把你起诉了,案子是法官审,你去跟法官说」的心态,这种心态也常出现在滥诉上,检察官办案应严守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没有判决确定以前,实在不适合标榜自己的丰功伟绩,且检察官处理案件时要审慎,不能恣意为之,不能在起诉之后还标榜自己,实在不妥当,希望法务部能有所处理。邱太三也认同林忠义的行为并不妥当,承诺会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