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认证?!前董座裴伟被爆搬周刊资金还钱 告媒体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
镜电视资金争议不断,网路媒体「上报」去年独家报导,指镜电视前董事长裴伟「自领千万顾问费」,遭镜电视追讨,却搬镜周刊资金代还,裴伟控告上报负责人王健壮、总编辑谢忠良及撰稿陈姓记者3人诽谤。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陈姓记者报导基础事实确有所本,亦有采访裴伟及镜电视回应作为平衡报导,上报诽谤罪嫌不足,8日将3人不起诉。
「上报」去年9月12日独家报导,指镜电视前董事长裴伟「自领千万顾问费」遭镜电视追讨,却搬镜周刊资金代还。内容披露裴伟担任负责人的停云管理顾问公司于2020年4月1日,与镜电视签立约定停云公司于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镜电视提供营运管理之专业建议,并由镜电视按月支付96万5200元(2020年9至10月)或146万9700元(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顾问咨询费之协议书。
报导并称,此一消息曝光后,裴伟对媒体回应,停云和镜电视签约「一切合法」,该笔费用在他辞任后未再支领,但接任董座的陈建平仍依约支付,他发现后向镜电视反映停止付款,并把5月后收到的费用全部退还。
报导称,针对该笔每月150万元款项被抓包,据了解,裴伟第一时间向镜电视高层解释,其中约100万元是他担任董事长的薪资,是由中信金前副董事长出借给他,后来镜周刊爆发财务缺口,于是他先前该笔资金投入镜周刊,等镜电视要缴交股款时,他便拿房地产抵押借款,补足镜电视款项,因而衍生出利息费用。
裴伟认为报导内容不实,控告上报负责人王健壮、总编辑谢忠良及撰稿陈姓记者3人诽谤。
检方调查时,陈姓记者供称报导有依据,是有人提供镜电视内部帐目,亦有向镜电视内部人查证确认,检方依据陈的报导内容,堪认陈的报导基础事实确有所本,亦有采访裴伟及镜电视回应作为平衡报导,难认有诽谤犯意,不构成诽谤罪,今不起诉上报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