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应召女时间一到秒停 男客逼喝黏稠不明液体

王男陆女交易,不满陆女「按表办事」,竟逼喝不明黏稠液体、抢手机不让报警台北地院依强制等罪判他应执行5月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王姓男子陆姓女子性交易,约定15分钟1800元,因还没射精时间到,陆女又只愿意「按表办事」,竟气得与陆女爆发冲突,不仅逼喝不明黏稠液体,还抢手机阻止陆女报警。台北地院审结,依强制、强制未遂罪判应执行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

判决指出,王男2018年9月8日与陆女性交易,一节15分钟2000元杀价至1800元,谈妥后到陆女租屋处进行。时间到后陆女立刻起身表示结束,但王男还没射精,心生不满,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陆女拿出水果刀威吓要王男离去,反被王男夺刀

王男随后逼迫陆女喝下一罐不明橘色黏稠液体,陆女不从,拿出手机打算报警,王男情急之下打了陆女一巴掌,再抢下手机,两人并发生激烈拉扯,导致陆女多处受伤,所幸房东听闻呼救声,持备用钥匙开门,同楼层邻居也赶来协助,合力压制王男并报警。

检方侦查后,依伤害、加重强盗等罪起诉王男,法官认为,王男主观上是防止陆女报警,才会抢电话、打巴掌及拉扯,而不是抢夺财物,也非另有伤害之意,因此应以强制论罪,逼喝黏稠液体则构成强制未遂罪。

法官考量王男未与陆女达成和解,但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经鉴定有中度智能障碍,目前从事园艺工作,判处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被诉加重强盗部分则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