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写了遗嘱「发生不幸事故」房产全给干姊!最后竟被充公 专家揭原因
遗嘱内容应避免争议文字,才有助于遗嘱顺利执行。(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即使已经预立遗嘱,仍可能无法顺利继承遗产!近期有一判例,单身A女在遗嘱中载明:「倘若我在外出时发生不幸事故」,财产全部赠与干姊B女。然而,A女后来疑似心血管疾病于家中过世,法官判决B女败诉,无法继承A女赠与的遗产。而律师提醒,此判决凸显遗嘱内容应避免争议文字,以确保遗嘱执行过程顺畅无碍。
近期,法院审理一件遗产继承案例,引发民众关注。单身独居的A女在遗嘱中写道:「倘若我在外出时发生不幸事故」,将把包括存款、保险及房产等财产,全部赠与干姊B女,后来A女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中逝世。
法院审理后认为,A女是在家中自然死亡,与遗嘱中所载明的「外出发生事故」不符,因此判决B女败诉,无法继承A女赠与的遗产。
恩典法律事务所创办人苏家宏在脸书发文表示,A女生前立遗嘱时,本意是希望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遗嘱能发挥效用,殊不知命运捉弄,A女最后并非因意外而是于家中安详离世,其遗嘱中所使用的字句,却可能导致她的遗产面临被政府充公的命运。
苏家宏指出,一般民众对于死亡话题较为避讳,因此在表达上会使用委婉的说法,例如「外出意外」、「寿终正寝」、「在医院病逝」等,这些说法通常是指死亡事实,而非法律上的死亡条件。
本案件在遗嘱中,如果立遗嘱人明确区分不同的死亡情境,例如规定自然死亡时遗赠给 OOO,意外死亡时遗赠给 XXX,则较有可能是设定条件遗嘱。然而,如果遗嘱仅写道「如果我外出发生意外」,而没有区分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似乎判给干姊B女较有可能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苏家宏强调,尊重法院判决并上诉,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正当做法。这项判决提醒我们,遗嘱内容至关重要,每个字都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使用无争议性的措辞,将有助于遗嘱顺利执行,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