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馬拉松審4天...台中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宣判

国民法官法庭。记者曾健祐/摄影

公诉检察官今天在科刑辩论时指出,此案4名被告的涉案情节有其轻重,但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被告4人有杀人不确定故意,虽然杀人罪的法定刑有到无期徒刑、死刑,但检察官认为,此案的犯罪情节,未达量处无期徒刑、死刑等程度,然而被告4人心智成熟、身心健全,却选择加入诈骗集团,强控被害人,没有值得同情之处。

检方指出,被告4人涉犯杀人罪,量刑范围可处10年1月至20年,但被告4人前科素行不良,甚至有短时间涉及诈欺等刑案后,又参与此起强控人头帐户的案件,没有情堪悯恕之处,建请合议庭对被告等人,求处12年至18年徒刑。

此案4名被告委任的律师提到,此案被告等人没有杀人犯意,部分被告曾是诈团诈骗的被害人,后来为了拿钱,才被迫参与其中,成为共犯,甚至部分被告没有参与伤害、弃尸的犯行,请求合议庭从轻量刑,量刑范围在7年至12年间。

检方调查,林姓男子在前年12月7日因提供人头帐户,被刘姓男子等5人(其中一名为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审理),带回台中市北屯区沈阳路的民宅,以抹布塞住嘴巴、蒙住眼睛、手铐、脚镣方式「强控」林男,因林抵抗、呼救,遭刘等人持手铐、棍棒、徒手等方式殴打,林因头损伤而死亡,随后在隔天被刘等人载往新社第七公墓弃尸。

林男尸体曝光后,台中检警追查又是发现是另起「台版柬埔寨案」,由柯姓男子等16人的诈团吸收人头帐户,至少有15人被害,诈骗金额有8400万元,其中林男被打死,涉案的刘姓男子等4人,被检方依杀人、私行拘禁等罪起诉,由国民法官审理。

此起「台版柬埔寨案」从上月29日起,一连审理4天,陆续讯问涉案被告、证人、法医师、被告家属等证人,出庭作证,全案在今天下午5时30分审结,由国民法官宣判。

台中市刘姓男子等4人涉在前年底虐死林姓男子后,弃尸在新社第七公墓,全案由国民法官审理。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