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控股股东转让11.75亿债权予国兴资本

观点网讯:2月2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对公司享有的11.75亿元债权转让给天津国兴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据公告,泰达股份与泰达控股曾签署资金池协议,并在此基础上于2023年签订了借款合同,涉及金额为11.75亿元。

日前,泰达控股与国兴资本签订《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国兴资本,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收益。

公告强调,这一变更不会对泰达股份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国兴资本并非泰达股份的关联方,因此该笔债权债务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