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生政见涉歧视 如调查属实最重勒令退学
国立台湾大学经济学系学生会选举候选人政见涉歧视,台大经济系已通报台大性平会。如果性平会查证属实,将视情节有最轻申诫、最重勒令退学等不同处分。(资料照)
国立台湾大学经济学系学生会选举候选人政见涉歧视,台大经济系已通报台大性平会。依台大学生奖惩办法,如果性平会查证属实,将视情节有最轻申诫、最重勒令退学等不同处分。
台大经济系学生会选举,其中一组候选人提出的政见涉性别、族群等大量歧视。台大经济系昨天已通报台大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后续依性平会调查结果及台大学生个人奖惩办法办理,系上也将启动辅导机制。
台大今天回应,依校内程序处理。
据台大性平会资料,被害人或检举人申请调查后,性平案件应于3日内移送性平会,性平会于20日内完成受理与否的审议;如果受理,性平会将组调查小组,2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向学校提处理建议及调查报告,再移送学生奖惩委员会等权责机关议处。
据台大学生个人奖惩办法,学生如果性骚扰、性霸凌等,经性平会或性骚扰防治委员会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有申诫、小过、大过或勒令退学等不同处分。
曾任台大性平会委员的台大社会工作学系名誉教授王丽容告诉中央社记者,当性平会受理案件后就启动调查,最后做出处理建议给负责奖惩的单位;依过去处理经验,被开除的学生通常是因性侵害案件,如果是记过等其他处分,也会建议同时要接受性平教育,学校目的还是希望学生矫正行为,不是赶走学生。(编辑:李明宗)11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