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核電廠延役 交新國會定奪

台电代理董事长曾文生。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选后能源政策动向备受关注。台电代理董事长曾文生昨(17)日表示,预期新国会将会讨论核电延役议题,台电也做好准备。核电厂延役须修改「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及相关子法,接着台电提出延役计划;此外,核二厂干贮要能得到地方政府同意。

相关人士说明,核电厂延后役必须修改「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第6条第2项「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之有效期间最长为40年」,以及「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申请审核办法」第16条「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有效期间累积达40年,仍须继续运转者,应于执照有效期间届满前五年至15年」提出延役申请等相关规定。

据了解,若核电厂延役朝野有共识,不仅核三厂可延役,因北部电厂兴建困难或是废时旷日,而核二厂才刚进入除役初期,气涡轮机尚未拆除,也希望争取核二厂有延役机会,但核二厂要延役,新北市政府必须同意兴建干贮。

曾文生日前表示,新国会上路后,对于核电将有更多讨论,台电会准备充分资料进行报告,台电也一定会遵照政府、国会决定执行。曾文生昨日出席2024台电技能竞赛,接受媒体访问时进一步说明,核电厂延役必须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