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 议员诈领出席费 黄碧妹将遭解职

亲民党籍台东县议员黄碧妹因案将被解除职务。(台东县议会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亲民党籍台东县议员黄碧妹诈领出席费4900元,一、二审均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成为县内第2名因案解职的议员,后续将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办理补选。

黄碧妹为第20届台东县第16选区议员,上届任内,未依议程出席定期会,却在前2日会议签到簿上签名,假造出席事实,使不知情的承办人员支给出席费2000元、交通费2000元及膳食费900元,共计4900元。

台东地方法院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领财物罪,判处1年10月徒刑,宣告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黄碧妹不服惩罚过苛,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二审认量刑妥适,维持原判结果,黄再提上诉,最高法院评议后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黄碧妹获缓刑,虽免入监执行,但褫夺公权定谳,将解除议员职务。台东县选委会表示,兰屿县议员只有1选区,应选名额1席,根据地方制度法须办理补选,补选作业由中央选委会处理。

黄碧妹表示,经媒体报导才得知判决结果,目前情绪相当复杂,需要沉淀思绪,暂无法对外回复,但强调,即便不在职务上,只要乡民有任何需要协助帮忙的地方,一定会尽全力为民服务。

另外,无党籍台东县议员严惠美现金买票,竞争对手高美珠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一审判决当选无效,严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当选无效定谳,由同选区最高票落选者高美珠递补,18日已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