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鲁阁号家属大骂判太轻 1条人命1个多月

太鲁阁号列车去年4月2日发生出轨事故,造成49人死亡惨剧,包商李义祥一审被控8罪合并判刑7年10月;台铁花莲工务段主办工程司潘堂益判刑8年10月。(本报资料照片)

太鲁阁号案件一审宣判日,台铁仍照办第7届铁路便当节惹议。图为交通部长王国材(中)出席铁路便当节。(台铁提供)

台铁太鲁阁号列车去年4月2日在花莲发生出轨事故,造成49人死亡惨剧,花莲地方法院历经1年多的审理,11日审结宣判,1人无罪、8人有罪,其中被控8罪的主犯、包商李义祥,依过失致死等罪合并判刑7年10月;台铁花莲工务段主办工程司潘堂益判刑8年10月,刑度最重。因过失致死罪部分,最重刑度仅5年,罹难者家属痛心说:「等于1条人命只判1个多月!」将诉请检察官提上诉。

李义祥判7年10月 家属喊上诉

台铁局昨日恰好在台北车站举办铁路便当节活动,招致外界批评「有点白目」,家属委任律师陈孟秀不满说,这对罹难者家属真的是情何以堪。

花莲地院昨宣判,多名罹难者家属到场聆判,9名被告中,李义祥过失致死部分判5年满贯刑度、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判3年,合并执行7年10月徒刑,并科50万元罚金;李的合伙人林长清违反政府采购法判刑2年8月,并科50万元罚金;潘堂益过失致死判4年10月、伪造文书判4年2月,合并执行8年10月徒刑。

台铁工程司 潘堂益判8年10月

联合大地监造主任李进福依过失致死等罪合并应执行7年2月;联合大地安卫人员张齐富财过失致死判刑4年6月;中琰顾问专案经理郭国振过失致死判刑4年2月;东新营造负责人黄平和判2年6月、东新实际负责人黄文利逃漏税、伪造文书判刑10月,可易科罚金;东新营造违反政府采购法,判罚金100万,扣案所得337万余元没收。

案发后逃离现场的李义祥助手华文好获判无罪,是唯一全身而退的被告,李被控肇事逃逸部分也无罪。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林俊廷表示,将就李义祥、华文好无罪部分提起上诉,判有罪部分将会研议,再作决定。

8人有罪 助手逃离现场唯一无罪

花莲地院刑事庭长黄鸿达说明,全案判决核心有二,一个是李义祥向东新营造借牌承揽台铁标案,涉犯政府采购法,一个是工程安全涉及的过失致死罪。李义祥借牌包工程违反采购法部分,相关人等都依违反政府采购法妨害投标罪判刑。

此外,虽然当时在工地现场的只有李义祥和华文好,但全案遭判过失致死的被告,都认定与工程安全有交互关系。

黄鸿达指出,潘堂益身为主办工程司,明知李义祥等人提供的工程纪录不实,就应监督施工厂商,却为了避免进度落后被检讨,与李义祥非法赶工互为因果,造成本案严重事故。

受害家属律师要求变更起诉法条,李义祥、华文好等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审判长梁昭铭指出,从起诉事证无法认定构成杀人,仍是触犯过失致死罪。

这起重大意外源起于台铁工程施工厂商李义祥向东新营造借牌,2019年3月以1亿2480万元标得台铁「铁路行车安全改善6年计划」中的「北回线K51+170~500山侧边坡安全防护设施工程」,但李因工程延宕未依规定在清明连假首日停工,偷偷进场施工。

李义祥因吊卡大货车在工地过弯时熄火,竟便宜行事,由移工华文好以环状布带在车斗左前方立柱打结,试图以挖土机挖斗钩环勾住吊走大货车,未料吊带承重不足松脱,大货车翻落花莲秀林乡清水隧道北口前铁轨。408车次太鲁阁号因刹车不及撞上大货车,出轨的列车冲进隧道后扭曲变形,造成49人死亡、逾213人轻重伤,是台铁60年来最严重的死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