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岁童疑遭亲生父母虐死 法官这理由判羁押

台南市2岁谢姓男童疑遭亲生父母凌虐致死,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准羁押禁见。(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台南市2岁谢姓男童去年4月疑遭虐被安置,今年7月结束安置返家后,18日晚间被亲生父母送医急救,但到院前已休克死亡。由于男童全身伤痕,检警怀疑遭凌虐致死,除漏夜相验男童遗体,检方也依伤害致死罪于今天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2人,法官下午2点30分开庭后,裁准陈男羁押禁见,谢女仅羁押未禁见。

法官指出,被告2人均否认犯行,但有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词可资佐证,足认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符合羁押原因;加上被告等人所述内容多有隐讳事实及细节,所述前后亦有矛盾之处,就犯罪过程及相关情节并未完全陈述,参酌被害人身体伤势状况、被告2人就被害人伤势成因的陈述,以及被害人居住的环境,足见2人所述内容,并非可采。

法官强调,依相关资料显示,被告2人有经常对其子女施暴的情形,加此涉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无固定居所,显然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有羁押的必要。

据了解,同居但没有婚姻关系的43岁谢姓女子及32岁陈姓男子育有2名子女,除了谢姓男童之外,还有一名3岁女童。警方初查虽未发现女童受虐,但市府社会局已介入安置女童。

警方调查,谢女与陈男平常打零工维生,一家人长期住在平价旅馆。2人被警方带回问讯时,表情淡定,否认虐童,仅供称男童很顽皮,只要每次摆好东西,就会弄坏弄乱,只好出手「调教」。2人平常以牛皮纸卷成棍子教训男童,也会徒手修理,但他们认为这是管教,并不承认虐待。

谢女供称,18日晚间在浴室将男童放在婴幼儿浴盆洗澡时,男童不知何故溺水,她一发现不对劲就赶快急救,但男童已经没有呼吸心跳;陈男外出回来发现男童情况不妙,2人赶紧将男童送到医院急救,可惜到院前已休克死亡。

前天深夜10点多,警方接获院方通报后,员警到场发现男童全身满是新旧伤痕,直觉是虐童;南检接获警方通报后,立即相验男童遗体,并发现谢女及陈男对男童的伤势避重就轻,认定2人均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及刑法第277条第2项前段之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湮灭证据及逃亡之虞,所涉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今天凌晨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