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头数颗红绿灯号志「垂挂」原来是砂石车酿祸

台中市37岁陈姓男子26日中午12点多驾驶砂石车行经太平区太堤东路与工业17路口时,车辆附载之拖车防尘网不慎碰撞路口红绿灯,造成红绿灯受损,数颗灯号就垂挂在灯柱上摇摇欲坠。(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37岁陈姓男子26日中午12点多驾驶砂石车行经太平区太堤东路与工业17路口时,车辆附载之拖车防尘网不慎碰撞路口红绿灯,造成红绿灯受损,数颗灯号就垂挂在灯柱上摇摇欲坠。(民众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37岁陈姓男子26日中午12点多驾驶砂石车行经太平区太堤东路与工业17路口时,车辆附载之拖车防尘网不慎碰撞路口红绿灯,造成红绿灯受损,数颗灯号就垂挂在灯柱上摇摇欲坠;警方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制单举发,另灯号坏损部分,已由市府权责单位修复及求偿。

事故发生于26日中午12时9分左右,37岁陈男驾驶砂石车沿太平区太堤东路往大里方向行驶,不料行经太堤东路与工业17路口时,车辆附载之拖车防尘网不慎碰撞路口红绿灯,造成红绿灯受损,数颗灯号被撞到垂落,挂在灯柱上摇摇欲坠,相当危险,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台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员警获报赶往现场,经初步了解,是因行车疏忽未放下防尘网所致,另驾驶无酒驾情事。警方表示,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9条第1项1款「汽车装载时,装载货物超过规定之长度、宽度、高度」制单举发,最高可处新台币1万8000元。另灯号坏损部分,已由市府权责单位修复及求偿。

太平警分局呼吁民众,驾车应再次检视车况,装载货物应注意勿有超高、超宽等情事,以维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