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处分全家股份缺失 证期局处负责人詹景超48万

泰山去年董事会决议处分全家,有4大缺失,依《证交法》等法处泰山负责人詹景超48万元。(本报资料照)

金管会证期局今日公告,泰山2022年12月2日董事会决议处分全家,有4大缺失,并且依据《证交法》等法处泰山负责人詹景超48万元。

证期局罗列泰山处分全家股票4大缺失,一,未依所定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进行评估并纳入会议资料;二,议案资料仅为一页持股明细表;三,会中就部分董事之询问及要求提示文件亦未提供及补充;四,列席之会计师及律师于讨论及表决时均未离席。

证期局表示,依《证券交易法》第178条第1项第9款、第11款及第179条规定,处为行为的负责人也就是詹景超罚锾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