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户籍注销11年 陆配儿仍要当兵 内政部:应负义务不免除

内政部今表示,在台原有户籍的中国籍役男,虽然在中国地区设有户籍后丧失台湾人民身分,但原本应负的义务包含兵役在内不会免除。(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一名陆配儿子有中国籍,台湾户籍虽被注销11年、无健保,但仍要当兵,犹如黑户;内政部今表示,在台原有户籍的中国籍役男,虽然在中国地区设有户籍后丧失台湾人民身分,但原本应负的义务包含兵役在内不会免除。

内政部指出,在台湾原有户籍的中国籍役男,按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规定,虽然在中国地区已设有户籍或领用中国地区护照者,将会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但原本应负的义务包含兵役在内不会免除,所以征兵机关仍须依法办理征兵,役男也应入伍服役。

内政部说明,媒体报导提到原本设籍于新北市的役男,由于取得中国地区人民身分,户政单位已经废止台湾户籍,但新北市政府仍须依规定办理征兵。

此外,役男家属认为,未有身分证及健保卡,入伍后无法获得健保保障,国防部说,役男征集入营后即为国军的一份子,服役期间由国军医院提供各项医疗服务,不会因为没有健保卡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