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政府吸金7.1亿遭诉 秘书长妻子遭判19年

台湾民政府吸金7.1易遭起诉,秘书长林志升妻子林梓安遭判19年有期徒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台湾民政府宣称获美国授权,发行要价1千至6千元的身分证和行照驾照,疯狂「吸金」7.1亿被诉。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宣判,秘书长妻子林梓安涉犯诈欺取财、洗钱等299罪,应执行有期徒刑19年,游象敬应执行2年、蔡碧莲应执行2年6月、蔡财源无罪、许义明10月,可上诉。

自称台湾民政府秘书长林志升2008年2月成立「台湾民政府」,并在游象敬持有的农地兴建「台湾民政府」中央会馆,对外谎称「美国军事政府将把台湾政权交还台湾民政府、台湾为日属美占」,以虚构「美国军事政府」授权发行身分证、车牌、旅行证、代训政府官员及采购印制旅行证件之机具为由,向民众诈取费用。

2014年林志升和妻子林梓安又称将提起请求美国接管台湾诉讼,称胜诉可加速执政,还可以用1台币兑换金钱,未来执政等于1美元,不过2016年美国法院以政治事件无管辖权驳回,夫妻还在在境外营造「台湾民政府」是受「联合国」、「G7」、「G20」等国际组织承认假象,总理大臣蔡财源、财务大臣叶碧莲、许义明等3人持续敛财,金额多达7.1亿。

检方在2018年7月起诉林志升等人,其中林志升在2018年11月在住处跌倒送医后死亡。历经桃院4年审理,虽4人否认犯罪,但根据证人说法,加上美国在台协会回函外交部,美国军政府并未实际存在于台湾,美国政府也无授权台湾民政府代表美国核发官方文件。

法官认为,林梓安不思循正当途径获得财物,利用民众对于台湾地位认同感,诓称获美国军政府授权即将执政,辅以话术包装,使民众误信,犯后均否认犯行,且尚未返还被害民众。林梓安犯修正前诈欺取财罪153罪、加重诈欺取财罪136罪、修正前洗钱罪8罪、洗钱罪2罪,应执行19年。并科罚金200万元,另她犯罪所得累计1亿2043万元,其中2处房产及海外帐户换算台币超过1693万余元予以没收。其余诈欺95次、洗钱25次无罪。

游象敬修正洗钱罪2罪,应执行2年,并科罚金35万元,其余被诉诈欺犯行448次、洗钱犯行3次,无罪。叶碧莲修正前洗钱罪3罪,应执行2年6月,并科罚40万元,其余诈欺40次、洗钱5次无罪。许义明犯修正前洗钱罪,处有期徒刑10月,并科罚金10万元,其余被诉诈欺犯行139次、洗钱犯行22次,均无罪。蔡财源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