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之星大断网 NCC:时间内通报符合行政流程

台湾之星大断网 NCC:时间内通报符合行政流程。(图/台湾之星提供)

针对台湾之星10日因为台电设备故障导致台湾之星核网机房电力不足,造成数据及语音讯务出现不稳定及断讯事件,截至11日中午已有106件申诉案。

NCC副主委兼发言人翁柏宗表示,台湾之星在事发一小时内通报NCC,符合行政流程,主要因为台电停电,造成台湾之星位于内湖瑞光路的那鲁湾机房配电盘烧毁,导致备用供电系统无法供电,于10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发生大规模断网,并造成台湾之星北北基所有基地台都无法使用,台电在下午3点40分完成电力抢修,基地台重启恢复使用。

有关赔偿问题,NCC强调,依据台湾之星与消费者的合约契约规范,讯号服务中断2~4小时内可以主张减收5%月租费,4~8小时可主张减收8%月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