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 陳重文不法獲利321萬起訴

北检侦办台北市社会局公托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昨依贪污等罪起诉陈重文;法官审理后,裁定陈续押禁见3个月。记者许正宏/摄影

在押的陈重文因蜂窝性组织炎,昨天移审跛脚进入法院,他向法官承认伪造文书罪,但否认贪污、业务侵占等罪名,他表示在狱中已戒护就医,盼交保照顾家人;检方指出,陈重文曾勾串证人,建议继续羁押禁见,法院裁准续押3个月。

至于台智光负责人李庆煌、顾问陈丰源勾结陈重文,在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监视系统专用传输网路服务费率涉及贪污、财产来源不明等罪部分,另案侦办。

检方起诉陈重文4大犯罪事实,分别为「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公托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图利」、「立锜云端公司资本不实案」、「国亨公司资本不实及伪造文书案」及「立展公司资本不实案」。

检方查出,2011年间,台北市政府与台智光公司签订「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暨营运案」契约,双方约定由台智光公司负责建置台北市辖内光纤网路,享有经营权25年。

去年4至6月,陈重文利用议员职权质询或施压,干涉该建置案政策的执行与否及范畴,导致台北市社会局决定依台北市光纤BOT案之架构,委请台智光公司办理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另方面,陈重文再和康立锜成立立锜云端公司,承揽相关设备采购,留取一定利润于立锜云端公司。

检方调查,陈重文为使台智光向康立锜采购所需使用的监视器设备,去年10月由双方签立合约,由立锜云端公司出面接单,再发包给康立锜独资的维矿公司进行履约,陈重文借此不法获益321余万元。

另外,台智光董事长李庆煌儿子、台通光电董事长特助李嘉豪,利用母公司台通光电买回库藏股机会,提前进场买股,不法获利2316万元,一并依内线交易罪起诉李嘉豪、台通董事陈玉玲、台通工务部经理石富宇等3人;李嘉豪因「案外案」羁押禁见,法院昨裁定1千万元交保、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