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传虐婴 7月大女婴多处瘀青
台中市南屯区一处托婴中心传出虐婴事件,受害父亲向台中市议员张耀中投诉,张耀中指出该托婴中心5日还在营运,社会局要明快处理。(张耀中服务处提供/黄国峰台中传真)
台中市南屯区一处托婴中心传出虐婴事件,受害女婴身上多处瘀青。(张耀中服务处提供/黄国峰台中传真)
中市南屯区一家私人托婴中心,5日传出虐婴事件,7个月大的小女婴,被打到全身淤青,女童父亲不想爷爷奶奶担心低调向台中市议员张耀中投诉,张耀中表示,女婴已在医院验伤,并会同中市社会局到该中心调阅监视录影画面,要请社会局能追究到底,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最重将可废止托婴中心立案许可。
陈情人指出,他女儿才7个月大,二月中旬送至该托育中心,没想到才托育第二天,接孩子回家后,就发现女儿身上有多处伤痕,立即停止送托,并去医院验伤存证,并由医院通报市府社会局后,调阅该中心监视器影像,发现该中心二位教保员对他的女儿,有用力拍打背部、剧烈摇晃、抛掷并压头强迫趴卧等情绪性举动。
张耀中指出,该托婴中心108年还被评鉴甲等,没想到甲等的托婴中心,还会发生这样的事,表示评鉴不能全信,社会局应该扬弃过去优等、甲等、乙等的三级评鉴,应拟定一套新的评鉴机制,让新手父母安心送托。
张耀中也指出,参照儿少法相关规定可向托育人员及托育机构开罚,并公布托育人员姓名,禁止其终身不得从事儿少服务相关工作,而机构部分最重将可处废止立案许可。
中市社会局表示,市府重视儿少权益,对于虐婴等不法行为,若查证属实绝对依法严办,针对南屯区一家私人托婴中心疑传出受虐案件,市府家防中心获报后,立即与女婴父母前往调阅监视画面,发现托育人员有用力拍打背部、摇晃及单手推拉等举动。目前全案正加速侦办中。
社会局强调,托育人员及中心若确定违法属实,将分别处6万至60万元罚锾,并公布其姓名或名称,情节严重者停办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届满未改善者,将废止其设立许可,绝不宽贷。
为减少类似案件发生,社会局未来将针对托婴中心一年4次稽查,如有检举或特殊情形,则增加稽查次数;另托婴中心3年需接受一次评鉴,市府今年度将修订指标内容,全力落实服务品质,维护幼儿及家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