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酒女犯神岡桶屍案否認殺人 二審維持原判理由曝光
台中市蔡姓女子涉杀害陈姓男友后,以水泥封箱藏尸在神冈一间铁皮工厂内,蔡女被检方依杀人等罪起诉,国民法官今年3月审结此案,判蔡女27年6月徒刑,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今天宣判,驳回蔡女上诉,仍维持一审原判。二审指出,蔡女否认犯行,但承认租用厂房、购买水泥搅拌器,事后还假冒死者与家人联系,认定蔡女涉犯杀人等罪,驳回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神冈桶尸案,由审判长法官纪文胜、陪席法官赖妙云、受命法官姚勋昌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合议庭指出,蔡女否认杀人犯行,但坦承租用厂房、购买水泥搅拌器等物。
合议庭审酌,经综合证人证述、手机基地台位置、LINE通讯软体对话内容、汽车旅馆住宿注记纪录、本票相关借贷资料等证据,佐以蔡女是死者入住汽车旅馆后失踪,最后相处之人,死者在入住汽车旅馆后,所使用的手机,仅有讯息资料,未有任何语音通话纪录,死者手机失踪后收讯的基地台位置,与蔡女手机基地台位置都重叠,显然是蔡女所冒用。
合议庭指出,若死者是自然死、意外死或病死,蔡女无隐瞒必要,但蔡女却刻意隐瞒被死者已死亡的事实,除积极隐匿尸体外,还刻意冒用死者手机,与死者家属讯息联络,营造死者尚生存的假象,足认死者是遭蔡女杀害。
合议庭表示,死者被发现时的厂房是由蔡女所承租、支付租金,死者遗体遭水泥封存的包裹物品、水泥打浆使用的工具,都是由蔡女购买,也留下纪录,无从推诿是其他案外人所为,认定蔡女涉犯杀人等罪。
合议庭认为,此案审理时,蔡女仍否认犯情,对案情避重就轻,说词反复,犯行以水泥封尸,犯罪手法恶性重大,对死者家属造成天人两隔、心灵上难以抺灭之伤害,且对社会治安造成恐慌,妨害社会秩序之安定,案发迄今仍未向被害人家属致歉或赔偿。
一审国民法庭已审酌相关情状判刑,量刑合法妥适,应予维持,今驳回上诉。
台中市神冈区歇业工厂前年底发现桶尸,死者是已失踪4年的陈姓男子,蔡姓酒店女服务生(34岁)因与陈同进出、承租案发地,涉有重嫌,检方声押获准,去年3月底侦结,依杀人等罪起诉蔡女,属台中国民法官审理第三案。
今年3月间在台中地院审理,陆续传唤多名证人到庭;死者母亲出庭时曾控诉,2019年3月初看到蔡女把儿子带走,当时儿子「站都站不稳」,之后就再也不见儿子踪影,直至前年底神冈工厂发现桶尸死者是儿子。
一审国民法官审理后,依分别依杀人罪判刑18年、褫夺公权10年,盗用他人电信设备罪判刑3年,伪造文书罪判刑2年,遗弃尸体罪判5年,4罪应执行27年6月。
台中市蔡姓女子涉犯神冈桶尸案,二审今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