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重劃區市府舉債建設 地政委員會通過提案解套

台中市重划区多,市府常举债建设。图/远雄提供

台中市有不少重划区,公共建设需求量高且建设经费庞大,市府经常要借钱开辟。台中市议员黄馨慧提案,要求「台中市实施平均地权基金」缴库前,应保留适当额数开辟当地公共建设,避免市府过度举债;另建议自办重划应留工程款10%作为公设之用。委员会通过后将送大会讨论。

台中市政府3月7日标售十三、十四期重划抵费地,共123笔土地地政局,总底价金额超过204亿元,虽无法立即抵充开发费用,但可减轻市库3.68亿的贷款压力。

台中市议会议程今进行各委员会审查市府及议员提案。黄馨慧表示,十二期抵费地溢价列入平均地权基金,去年都上缴市库,但市府必须自筹经费开辟联外道路汉翔路、福林路,工程遥遥无期。

另自办重划虽无抵费地法令依据,但应该要预留适当维护修缮基金,建议未来新办重划依法由现行工程费用提拨百分之五、增加至百分之十。

平均地权基金来源是重划区底费地及区段征收土地出售的盈余款,应用在公共建设、城乡风貌,黄馨慧认为,盈余款缴库前,市政府应该该保留适当而数减低举债额度。

议员杨大𬭎认为,因基金属自偿性,若市府重大建设都用地权基金支付,可能导致重划区要维护修缮缺钱。重大工程都放在重划区内造成基金亏损,112年度决议基金有虚列收入情形,建议动用基金前,地政局要依预算法及管理办法、审慎评估。

议员刘士州表示,有关重划或区段征收决算应该要设定年限至少十年、余款列入基金再上缴市库,像十二期重划已结算,造成重要交通工程经费需市府编列预算,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地政局长吴存金表示,按法令规定重划或区段决算时间没有特别年限,只要基础设施完成,抵充开发费用后即可结算。最理想的方式,当然还是存在基金,不要太快做财务结算,等公共设施全部开发后再办理,但还是要看整体都市开发规画方向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