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重划区举债建设 中市议员吁保留适当额数平均地权基金

台中市政府日前标售13、14期重划抵费地,123笔土地标脱48笔,虽无法立即抵充开发费用,但也可减轻市库贷款压力。(台中市政府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台中市议会交通地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地政局及附属单位议员提案,市议员黄馨慧表示,若市府要合理解决财政预算不足问题,「台中市实施平均地权基金」缴库前,应保留适当额数作为公共建设预算,避免市府过度举债施政。地政局长吴存金表示,最理想的方式是存在基金,待公共设施全部开发后再办理,但还要视整体都市开发规画方向而定。

台中市政府日前标售13、14期重划抵费地,123笔土地标脱48笔,虽无法立即抵充开发费用,但也可减轻市库贷款压力。黄馨慧表示,以12期为例,抵费地溢价列入平均地权基金,去年都上缴市库,造成汉翔路、福林路开辟虽属于12期联外道路,市府却只能想办法自筹经费,道路开辟工程遥遥无期、交通尖峰壅塞问题无解,并非地方居民之福。

议员杨大𬭎认为,若市府重大建设用地权基金支付,可能导致重划区要维护修缮缺少经费,加上重大工程都放在重划区内造成基金亏损,去年度决议基金有虚列收入情形,建议动用基金前,地政局要依预算法及管理办法、审慎评估。

议员刘士州表示,有关重划或区段征收决算应该要设定年限至少10年、余款列入基金再上缴市库,像12期已结算造成重要交通工程经费需市府编列,导致工程进度缓慢。黄馨慧表示,自办重划虽无抵费地法令依据,但也应该要预留适当维护修缮基金,建议未来新办重划依法由现行工程费用提拨5%增加至10%

吴存金表示,按法令规定重划或区段决算时间没有特别年限,只要基础设施完成,抵充开发费用,就基金管理立场,偿还开发费用后即可结算。但最理想的方式,当然还是存在基金,待公共设施全部开发后再办理,但还是要看整体都市开发规画方向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