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中藥行賣犀牛角粉1兩50萬 癌翁砸487萬買來吃仍過世

台中林姓妇人和蔡姓儿子经营中药行,却非法贩卖来源不明的犀牛角研磨的粉末,以1两50万元高价卖给罹癌的何姓老翁,何翁砸了487万元买回服用不久仍过世,经家属向台中市府检举,验出粉末是保育类动物印度犀牛角,林、蔡和检察官达成认罪协商,法院依违反野保法各判8月、7月,均缓刑2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妇(74岁)去年起6度向何姓顾客贩卖犀牛角磨成的粉末,并开价1两50万元,再由蔡姓儿子(47岁)负责将粉末装罐,瓶身上还标注「火」一字,代表「火犀牛」之意。

何砸了一共487万5800元,并开立支票购买犀牛角粉末回去服用,但没多久仍因病过世,何的女儿事后发现父亲向中药房多次购买高价药材,怀疑其中有问题遂向台中市政府检举,并提供家中剩余的瓶装粉末。

经保七警方、台中市府卫生局食品药物安全处访查,并将粉末送DNA鉴定,结果出炉确认其品种为「印度犀牛」,是我国公告名录第一级保育类野生动物犀牛科所有种之一,将林、蔡送办。

检方认为,林妇、蔡男前后贩卖犀牛角粉末6次,犯意个别、行为互疏,应各予论罪,侦结依违反6个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起诉2人。

台中地院审理时,林、蔡和检察官达成于审判外认罪协商,2人均对检方起诉犯罪事实认罪,因此不再经言词辩论。

法院依6个犯野生动物保育法非法买卖保育类野生动物产制品罪,判林妇、蔡男各有期徒刑8月、7月,均缓刑2年,交付保护管束,应接受法治教育2场,犯罪所得487万5800元没收。

台中市沙鹿一家中药行涉嫌贩卖犀牛角,保七总队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查办。图/保安警察第七总队提供

台中市沙鹿一家中药行涉嫌贩卖犀牛角,保七总队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查办。图/保安警察第七总队提供